HACCP体系的最大优点就在于它是一种系统性强、结构严谨、理性化、有多向约束、适应性强而效益显著的预防为主的质量保证方法。运用恰当则没有任何方法或体系象它那样能提供相同程度的安全性和质量保证,而HACCP的日常运行费用要比靠大量抽样检验的方式少的多。通过在食品加工中应用HACCP概念,可以保证:
- 安全的食品。如果安全性不能绝对保证(例如:生食贝类),通过HACCP项目就能明确揭示并给予全面预告。
- 如果严格按规定加工存贮,产品将符合规定的保质期。
还可列出并汇总应用HACCP的如下优点:
- 在问题出现之前就可采取纠正措施,因而是积极主动的控制;
- 通过易于监视的特性如时间、温度和外观实施控制;
- 在需要时能采取及时的纠正措施,进行迅速控制;
- 与依靠化学分析、微生物检验进行控制相比较,费用低廉;
- 由直接专注于加工食品的人员控制生产操作;
- 由于控制集中在生产操作的关键点,就可以对每批产品采取更多的保证措施;
- HACCP能用于潜在危害的预告;
HACCP涉及到与产品安全性有关的各层次的职工,包括非技术性的人员。
HACCP的普遍原则是使人财物力用于最需要和最有用之处(即,满足最必要的而不是追求最完美的)。这一思想使HACCP在通常是缺乏人财物力的许多发展中国家成为极为理想的工具。促使一个不发达的企业能生产可出口的安全食品好象是遥不可及的目的,但是使用HACCP概念就可能使其明确为达到此目标在生产程序或新布局上进行必要的变革。HACCP的推广应用使生产方承担了更多的产品质量与安全的责任。
这对发展中国家是一个挑战。为应付这种挑战,需要进行新的和专门的培训,这就需要政府和行业予以支持。训练有素的人员和合适的教材也是极其重要的。特别对发展中国家的水产科技工作者来说更是一个考验,他们将被要求以更实际的方式,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专长)为此作出贡献。
尽管HACCP概念已经形成于20多年前,人们还是要问一个有关的问题,为什么这个体系还未在世界范围普遍应用?下面几个问题值得考虑:
- 对HACCP的理解无论是国际间还是国内一直未有一致的看法,新定义和新原则因广泛的争论而不断出现。有时好象这原则又反转为大量抽检和对每个细部小节都规范化。只要生产者与用户之间、生产者与执法人员之间在成品检验上的争执不会消失,HACCP在多大程度上能代替必要的成品检验的不同看法就会一直存在。
- 缺乏认定某危害物的一致意见(例如生鲜食品存在的李斯特氏菌)。急需建立一个国际团体,其组成成员是非政治的,但在科学方面受到高度尊重,能就安全性的争端和当前食品危害和科学上的见解提出指导意见。
- HACCP需要应用于从食品原料到消费的全过程,才能显出其巨大效果。这是难度较大的系统工程。
- HACCP处理特定的事物而法规涉及的都是全局性的。这个问题对制订法规机构来说就难以理解和接受。因此,延缓了HACCP体系的推广应用。
- 接受HACCP需要相互的诚意。除非在执法者和守法者之间存在或产生真诚,否则HACCP将终究失败。
- HACCP要求生产方接受最大的责任。这会引起生产者的某些抵触,他们通常依赖政府的帮助(监督员、实验室)来保证安全性的质量。
- 培训检查验收人员与企业人员达到对HACCP共同理解将需要很长时间。
- 应用HACCP不会预防所有的问题,方方面面的专家们会就这一至关重要的问题争论不休。总之,为使HACCP深入和普及的推广应用,极其需要科学团体、大众和立法机构之间进一步增加交流和理解。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预防由食品导致的各种疾病
HACCP与ISO9000族标准的区别也是许多人关注的问题。
ISO 9000族标准为可应用于各种行业的质量管理保证的系列标准,与HACCP应用于食品工业,强调食品安全的质量保证模式有所不同,两者在功能结构及应用范围之差别汇总如下表。
ISO 9000 |
HACCP |
体系完整,属质量管理范畴 |
科学性、逻辑性强,属质量控制范畴 |
强调产品质量能满足顾客需求 |
强调产品质量能满足顾客需求 |
企业可在三种标准中依现阶段能力择一适用 |
企业须依HACCP计划要求与法规生产制品,无所选择 |
未规定应用的必备条件 |
须有"良好操作规范"(GMP)的基础 |
范围较广,覆盖设计、开发、生产、安装与售后服务 |
范围较狭窄,以生产全过程之监控为主 |
应用于各种企业 |
专业性强、适用于食品工业,目前水产品应用较广泛 |
无特殊监控事项 |
具特殊监控事项,如病原菌等 |
自愿性 |
逐渐成强制性 | 美国食品药管理局(FDA)的态度是:企业获得ISO9000证书会有利于加快HACCP认证步伐,但不能代替危害分析也不能代替HACCP计划,意即ISO9000不能代替HACCP担负的解决产品安全的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