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确保供应商懂得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并逐步改善其社会责任的表现,完善供应链的社会责任之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供应商负责承制我司产品之部门及人员。
3. 权责 3.1. 采购部:负责联络供应商以及ICTI推行督导。 3.2. ICTI稽核小组:在社会责任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供应商的管理,并采取行动要求和协助供应商的社会责任管理。
4. 定义 4.1. 供应商:为本公司提供材料,半成品或外包加工服务的外部企业、公司、商行等机构。采购部根据供应商经营性质的不同,划分为贸易商、生产商两种。 4.2. 社会责任表现 4.3. 社会责任表现是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运行的结果,是公司通过建立和实施管理体系,控制公司活动所取得的成效。 |